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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病人为中心,友好的全球医院

患者的权利和义务

患者权利典章

1. 患者的权利

A. 接受诊疗的权利
患者有权为保护和增进自身健康而享受适当的保健医疗服务,其健康相关权利不得因性别、年龄、宗教、身份及经济状况等原因而受到侵害,医务人员不能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诊疗。
B.知情权及自决权
患者可以向主治医生和护士询问疾病状态、治疗方法、医学研究对象、器官移植与否、副作用等可预测结果及诊疗费用并有权利得到详细的答复,还有权利决定同意与否。
C.保密权
患者与诊疗相关的身体上、健康上的秘密和私生活上的秘密不受到侵害,医疗人员和医疗机构除了经患者同意或犯罪调查等法律规定以外,不得泄露•公布患者的秘密。
D. 申请咨询·调解的权利
发生医疗服务相关纠纷时,患者可以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提出咨询并申请调解。

2. 患者的义务

A. 对医疗人的信赖•尊重义务
患者把自己的健康相关信息准确地告诉医务人员,要信任和尊重医护人员的治疗计划。
B. 不以不正当手段接受治疗的义务
患者在诊疗前必须表明本人身份,不以他人的名义接受诊疗等虚假或不正当的方法接受诊疗。